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96号)精神,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确保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蔚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张 玲 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沛新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石 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才能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桂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妙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锡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凤珍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宋 毅 市建委副主任
刘 勇 市水利局副局长
葛庆新 市审计局副局长
叶华生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陈汉涛 市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才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由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市政府备案。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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