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单位使用预算外资金的行为,从2005年1月1日起,市直机关和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所有预算外资金(包括经营性、服务性收入)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支出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对单位缴存的已依法纳税的经营性、服务性收入,市政府不再征集政府统一调剂使用资金。定额、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目
[ 打印当前页 ]

贵港信息价
贺州信息价
南宁信息价
桂林信息价
玉林信息价
梧州信息价
崇左信息价
柳州信息价
防城港信息价
百色信息价
北海信息价
钦州信息价
河池信息价
来宾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