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6]3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快建设全市气象探测网络,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
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开展气象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建设中小尺度自动站网、风廓线雷达、农业气象和生态监测点、移动应急自动观测站,与现有的国家地面观测、闪电监测、气象卫星监测接收系统、大容山立体观测、酸雨观测、农气观测一起形成我市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立体化综合观测系统,建成我市气象探测基地。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加快我市地面气象自动监测网建设,在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107个乡镇二要素自动气象站和25个5要素自动气象站的建设,在2008年底前建成1个移动应急自动气象站。自动气象监测点主要布点在各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地、重要江河水库、交通要线、主要旅游景区等。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纳入玉林市近期基本建设规划,统筹规划、统一布局、共同建设、共享资源。
争取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对整体提高我市气象综合实力和短时、临近突发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非常重要。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争取新一代天气雷达落户我市,通过雷达项目建没带动我市气象综合实力的整体提高,为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二、更新建设我市气象防灾减灾预报警报系统。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防灾减灾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今明两年要先市后县完成我市气象防灾减灾预报警报系统设备更新改造任务,建立完善对自治区的气象信息专用网,根据气象信息传输和应急服务的需要,建立市、县(市、区)、乡(镇)的气象通信网络,建立区、市、县(市、区)可视会商系统和信息共享网站,实现气象信息的快速安全传输、收集和共享,建成以气象信息为主网,水文、水利信息为副网,提供政府和有关部门共享的防汛抗旱信息网。县(市、区)政府要把它列入地方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好配套经费,确保有关项目的顺利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普查和研究.以水旱灾害为重点,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加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工作,确保准确、快速发布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增强对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污染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以强化公共服务为根本.提高综合气象服务能力
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迫切需要。要拓宽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气象影视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影视的覆盖面、时效性和节目质量。各新闻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营企业要密切配合气象部门,以多种形式播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要及时播发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信息。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做好农业气象的监测、预报、预测、评估,发挥气象在农业区划、农业资源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粮食安全保
障、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灾害防御中的作用,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气象保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发布风情、雨情、水情等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加强交通气象服务,做好主要交通干线暴雨、大雾天气预报,为交通排堵保畅和安全行车提供实时服务。加强卫生气象服务,做好空气污染指数、气象疾病指数、紫外线强度、身体舒适度等气象健康信息预报预测,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气象指导。加强安全气象服务,做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安全的监测预报,为建设平安玉林提供气象支持;加强城市气象服务,开展城市积涝、高温、雷电等灾害的监测。同时,要以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为服务重点。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
四、以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重点.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气候资源。要重点抓好空中水资源和风能、太阳能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当前要以空中水资源开发为重点,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快人工增雨工程建设,充分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十一五”期间,要在主要农业经济区域、水源区域、干旱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加快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和作业基地。组织开展以增加江河径流、水库蓄水和以森林防火灭火、降温节能、生态环保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要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前瞻性作用,各级气象部门要参与城市和城镇总体规划审查,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确保将项目建设对局部气象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将气象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加大地方气象事业经费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气象投入机制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公益性气象服务造福地方人民。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气象事业经费的投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业务运行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强,逐年加大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特别是人工增雨作业所需经费要在抗旱经费中优先安排或专项安排,对地方配套投资建设的自动气象站网所需的维持经费,应列入当地气象事业费的支出范围。要将基层气象台站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基本建设规划。同时,要解决气象部门职工享受同等地方待遇问题.解决气象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玉林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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