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因部分市政府领导工作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谢志刚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陈刚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市政、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粮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房改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局、市政管理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督查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城市投资公司)、驻外办事机构、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地方志、纠风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国税、地税、银监、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证券、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电站扩容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
黎丽副市长
负责教育、民族、文化、体育、旅游、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广播影视局、体育局、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新闻出版局、宗教事务局、新闻办公室、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委员会。
联系和协调工会、妇联、共青团、妇女儿童、文联、台办等有关工作。
周京生副市长(挂职)
协助市长分管农村农业工作。
联系市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调处办等。
邹平波副市长(挂职)
负责司法、交通运输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办公室(广西河池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联系和协调铁路、公路、海事等有关工作。
方芳副市长
负责科技、商务、招商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商务局、招商促进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社、物资总公司。
联系和协调科协、工商联、残联、盐务、烟草等有关工作。
补祥斌副市长
负责公安工作,分管市公安局。
联系国家安全工作。
潘育伟副市长
负责民政、农村农业、扶贫开发、库区移民、调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含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库移民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调处办、农业区划办公室。
联系和协调气象、水文、老龄委等有关工作。
李克纯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矿山开发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局以及茂兰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通信、邮政等有关工作。
仲丛生副市长(挂职)
协助方芳副市长负责科技等方面工作。
协助方芳副市长分管市科技局。
协助方芳副市长联系和协调科协、烟草等有关工作。
协助李克纯副市长负责国土资源、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矿山开发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李克纯副市长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局以及茂兰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等方面工作。
协助李克纯副市长联系和协调通信、邮政等有关工作。
韦国文副市长
负责工业、环境保护、卫生、计生、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环保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糖业生产办公室、工业园区、二轻联社。
联系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供电、石油、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刘文斌市长助理(挂职)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联系金融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分工△ 通知
抄送:河池市委各部门,河池军分区,武警河池市支队,各人民团体。
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河池市政协办公室,河池市中级法院,河池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河池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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