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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档案系统整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28
项目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的委托,对“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档案系统整合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档案系统整合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S14-22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地 址:东城区育群胡同21号

二、 招标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万元)

一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档案系统整合采购项目 1 财政资金 113

※具体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供应商应熟悉北京市房屋档案加工的业务流程及相关标准,同时能提供完整的房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详细设计方案;

7、 供应商须熟悉房屋权属AFS系统的数据存储规则;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8日-11月14日,每天9:3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号楼4层。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邮购需另加人民币100元)。

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最近连续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 月 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号楼6层。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号楼6层。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号楼4层。

联 系 人:丁女士、李先生

电 话:010-84078638-806/811

传 真:010-84078638-815

八、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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