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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1#系部教学楼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3〕35号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1#系部教学楼工程结算问题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约定,该工程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暂停施工2个月,致使工期延误和承包人相关费用损失均应由发包人承担。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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