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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142号)和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桂建人字[2005]36号)精神,我区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由我中心与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承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通过2004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一直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或在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初始注册。 二、初始注册申报方式 2005年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方式。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cost.com),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即可进行初始注册。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还需提交书面资料(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及书面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三、 初始注册审核 注册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以及网上申请资料和书面申请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核(证书类原件验核后退还本人)。 申请人对本人初始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负全部责任。申请人若发现网上上传的资料有误,在申报和验核期间内,可要求注册管理部门将资料从网上打回,修改后重报。注册管理部门若发现申请人属于不予注册范围,或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申请资料存在虚假、无效问题,则不予受理注册或作为申报不合格处理。申请人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均符合申报要求,方能计为申报程序完成。 四、初始注册时间 初始注册人员在收到文件后即可开始网上资料的填报,并将网上资料上传到省级注册部门。网上资料上传后,书面资料请于5月20日前报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之后由我中心会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申请注册的书面及网上材料进行初审,报建设部审批。请申请人按时办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初始注册费用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初始注册费50元/人,另需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70元/人。 六、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5 楼515室。联系人:孙丽红 联系电话:0771-5856616 附件:2005年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5年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1.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cost.com),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2)、选择"初始注册人员"框,点击〖申请密码〗,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试档案号,选择考试通过年度。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广西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 2.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开始使用"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 ※ 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2)、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填写说明〗按钮,并仔细阅读(可下载阅读)。 (3)、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输入相关信息。 ※"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 ※"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单位等。 ※"注册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职称证书、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本)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 (注: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 (5)、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工程项目。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必须用半角输入(以下同)。 (6)、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 ※"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 (7)、如果申请人是2004年以前(不含2004年)考取的造价工程师,必须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 (8)、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申请表〗按钮,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按右上方"打印"按钮,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二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报注册管理部门。 ※打印前,在计算机"页面设置"对话框中将"页眉"、"页角"设置为空白。 (9)、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上报申请表〗按钮,选择"地方上报",在选择上报地区框内选择注册单位所在的省份(请选择"广西"),点击"确定"按钮后,本人所有信息和数据即传至初始注册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 二、书面资料要求: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有本人照片,注册单位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注册单位和编号)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供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各省、专业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或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按报考年限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的人事档案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人需提供管理部门认可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单位为本人在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内退、下岗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内退、下岗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2003年以前(含2003年)考试合格的人员应提交逾期注册说明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10、在外省市、专业部考试合格人员在本省注册应提供原考试地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11、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工作业绩简介和证明(提交3个典型项目的工程预结算书),要求:(1)业务委托书或合同;(2)工程概况(结构、层数、层高、檐高、地点、用途);(3)相应的预结算书:①所提交的结算书如属设计变更增减审核的,需附上送审结算书;②属结算审核工程的,需附上结算核定单;属招投标或预算的,需填写《招投标工程一览表》(此表请在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下载)。 三、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 1、提交资料均要求以A4规格纸张; 2、《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不用装订,以上第3~5项复印件贴在申请表背面;(每份表都贴,各种证件可缩小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第6~10项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4、第11项业绩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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