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7,来源:共享建材汇 ,作者:

搞造价的都看看,1119名评标专家被解聘,194人被处理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解聘1119名评标专家,其持有的评标专家证书、胸卡同时作废,相关信息从省评标专家库中移除。解聘原因包括:

  • 考核不合格
  • 未按照要求参加考核
  • 职称级别不达标
  • 年龄满70周岁

具体如下:

 

 

 

 

 

 

 

 

 

 

 

 

 

 

 

 

 

 

 

 

 

 

 

除了以上情形,日常评标中部分人员还存在以下常见套路:

  • 评标时故意迟到
  • 故意拖延评审时间
  • 不客观、不公正评标
  • 手写纸条递给其他评委
  • 评审时,有意资信评审错误
  • 评审时,分数汇总错误
  • 编写的评标报告内容不完整

前不久,四川省发布通报,2名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分别判处2年和3年。

  • 评标专家佘某,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行为,情节严重,一年内禁止参与评标。
  • 评标专家康某,多次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现金,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永久取消评标资格。
  • 评标专家邱某,泄露招标信息、制作审查标书、请托关照等帮助投标人中标,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永久取消评标资格。

1

四川

2021年6月通报41人在评标中收受投标人财物(其他好处),全部取消评标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5月通报7名评标专家:1人因私下接触投标人,被取消评标资格;6人在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被暂停评标资格。

 

 

4月通报7名评标专家,7人被暂停评标资格六个月。

 

 

 

 

1月通报2名评标专家,私下说话交流并有撞胳膊、使眼色等暗示交流,对2人给予警告、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2

浙江

2021年7月,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发布《关于对胡某良等6名省库专家除名的情况通报》。

 

经查,6名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刑事处罚。

决定取消6人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并将其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予以除名,不得再参加任何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活动,不得再次申请入选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7月宁波市发布《关于2021年上半年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考评情况的通报》:

上半年有112名评标专家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共产生117人次扣分,其中:

违法双规1人次、不配合动态管理1人次、不按招标文件评标9人次、无故缺席评标8人次、评标未结束离开评标区1人次、违规要求增加劳务报酬1人次、迟到18人次、确认评标后因故请假76人次,个人基本信息未及时变更而影响评标的2人次。

对上述评标专家采取短信通知、约谈、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冻结评标专家身份及除名、解聘等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 2名专家除名、解聘:林某杰涉嫌受贿犯罪、刘某在2020年鄞州区某项目中被查实“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且拒不配合动态管理工作;
  • 9名专家冻结评标专家身份6个月:赵某钢、金某君、林某等3名专家在2020年鄞州区某项目被查实“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梅某琨、张某彬、赵某林、龚某、李某忠、刘某平等6名专家在2020年轨道项目中被查实“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 4名专家冻结评标专家身份3个月:林某斌、陈某健、陈某忠、杨某确认参加评标却无故不参加,在收到监督意见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检查;
  • 对9名专家下发监督意见书:林某斌、陈某超、陈某健、陈某忠、罗某菊、杨某、陈某、周某木、曾某民确认参加评标却无故不参加,专家日常考评扣3分。

8月,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发布10则处罚通报。

 

 

共19名评标专家被通报,其中:

  • 5名专家被判刑,同时从省专家库中除名,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 另有3人同样被除名,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 3名评标专家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 2人禁止在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 5人禁止评标1年;1人禁止评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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