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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

川建标发〔2014〕469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修编的《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已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四川省推荐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51/T5058-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原《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DB51/T5058-2008)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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