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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客运专线北京调度所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力远动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27
项目单位:北京铁路局铁路调度指挥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广达精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A-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客运专线北京调度所工程,已由铁道部鉴定中心《关于新建客运专线北京调度所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13号)、《关于客运专线北京调度所工程10千伏变配电所等五项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854号)批准,招标人为北京铁路局铁路调度指挥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广达精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新建客运专线北京调度所工程电力远动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北京铁路局院内,北临长安街复兴路,东临永定河引水渠边道路,南临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本工程地上七层、地下二层,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81386.06㎡。建筑基底面积7689㎡,建筑东西向长112.4m,南北向宽79.7m,建筑主体高度60m。七层建筑面积8958㎡,层高15.4m,其中大厅面积约4045㎡。六层大厅建筑面积7140㎡, 层高11.3m。

2.2招标内容:新建客运专线北京调度所工程电力远动系统。招标范围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测试督导、调试指导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包括有关设备的连接)以及技术条款所规定的正常运转及售后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见附表

4.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9日16:00前,前往我司报名。联系人:蔡韶辉 联系电话:010-58896150;传真电话010-58895841。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 2012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长银大厦7B11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0月26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铁道大厦(海淀区 北蜂窝路102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6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海淀区 北蜂窝路102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发布通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铁路局铁路调度指挥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邮 编: 100860

联 系 人:陈 磊

电 话: 010-51823194

传 真: 010-51823164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北京广达精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长银大厦7B11室

邮 编:100039

联 系 人:蔡韶辉

电 话:010-58896150

传 真:010-58895841

邮 箱:shinji0382@163.com

北京广达精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7日

附表

设备名称

电力远动系统设备

规格型号

详见技术规格书

单位

数量

1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纳入行政许可和认证管理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必须执行相关规定;

(3)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生产和销售业绩,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三年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有业主提供的运行良好证明;

(5)投标人在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纳入行政许可和认证管理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必须执行相关规定;

(3)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生产和销售业绩,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三年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有业主提供的运行良好证明;

(5)投标人在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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