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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一期填埋区作业区沼气收集工程
二、招标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侯庄子215号
四、立项文号:门发改(2012)259号
五、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7178958
传真电话:(010)67177764
八、项目联系人:李焱
九、招标范围:收集系统包括沼气收集竖井;系统主、支管线;沼气收集水平井;沼气收集主管道、沼气输送管线及集气站;膜覆盖恢复。
十 、招标用途: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日常运营
十一、预算资金:人民币310.4万元
十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
十四、领取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崇文门向南路东,磁器口东北角工商银行楼上)
标书费用:500元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六、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十七、开标地点:京西晨光饭店A区4层会议室(门头沟门头沟区双峪路1号)
十八、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十九、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法人领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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