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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2012年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21
项目单位: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1.招标条件

延庆县2012年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建设任务,已经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水务局以《关于中央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度)的批复》京财农[2012]2555号文批复。经北京市延庆县水务局批准,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受招标人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延庆县2012年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延庆县2012年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2012-ZB-SG51

2.2 招标人: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2.3 实施地点:北京市延庆县。

2.4 招标范围:发展节水灌溉总面积12930亩,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发展节水灌溉总面积12930亩,涉及7个乡镇,23个行政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3.5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7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1日至2012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2012年11月21日至2012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检记录);

②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外地进京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的);

⑥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延庆县水务局会议室。(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联 系 人:金宇  联系电话:010-80818529

批复文号 京财农[2012]2555号
 
内容字数: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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