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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北京电影学院 委托,对 北京电影学院基础设施改造—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GC-2012-435
2、招标人名称:北京电影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82283298
3、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北京电影学院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系统改造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20.9100万元。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四级承装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标书购买须知: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任命书、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四级承装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二级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证书(以上资质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现场审核原件)
6、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2 年 12 月 4 日至2012 年 12 月 8 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 12 月 8 日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12 月13 日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
8、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govbid@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刘佳(分机230)、孙兆誉(分机208)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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