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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的委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就 海淀区安宁庄钢材市场及周边地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搬迁评估及相关土地入市底价评估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服务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海淀区安宁庄钢材市场及周边地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搬迁评估及相关土地入市底价评估。
项目编号:KJY2012763。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及项目用途: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2、项目用途:本项目用于海淀区安宁庄钢材市场及周边地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搬迁及相关土地入市。
3、招标内容:
(1)对海淀区安宁庄钢材市场及周边地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进行搬迁评估。
(2)对海淀区安宁庄钢材市场及周边地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进行入市底价评估,土地面积约 17.44 公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A:具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北京市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B:直辖市或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叁级(含)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3、评估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4、企业具有类似项目的评估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
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2009年1月至今在参加政府招标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纪录;
7、在北京市内设有固定的营业及服务场所;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 12 月 14 日9:00时至2012年 12 月 28 日16:00时(北京时间日历日)。
2、投标报名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七、投标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经工商管理部门通过最近期工商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企业有效期内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3、企业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4、报名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人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人2012年10月份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盖单位公章。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 12 月 14 日9:00时至2012年 12 月 28 日16:00时(北京时间日历日)。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进行有效投标报名并按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后,即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2年 12 月 28 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 3万元人民币,以银行转帐支票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13年 1 月 5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提交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应当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 1 月 5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
2、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12号。
十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田富平、张润继
招标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88360879 、88367922
招标人邮编: 100037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联系人及项目咨询人:邢 芳、罗 炼、王思洋
电 话:15801502641、13911239277、13910238783
传 真:82575702
邮 编:100089
十五、质疑: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于2012年 12 月 19 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2年 12 月 20 日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出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邢 芳、罗 炼、王思洋;
联系电话:15801502641、13911239277、13910238783
十六、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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