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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十一公寓(监理)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2]19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北方工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2)建设规模:31538平方米
(3)预算金额:12894.00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期要求: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09月7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监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家。
五、报名时间:2013年01月07日至2013年01月14日下午16:00
六、报名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01月11日上午9:00至2013年01月15日下午16:00
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
九、项目联系人:马星可 联系电话:010-84229192转210
备注:已报名的投标人需携带报名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资审文件。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3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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