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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母版发行用移动硬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11
项目单位: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母版发行用移动硬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人名称: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魏菲、庞海礁

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2575831转265

6. 招标项目内容:母版发行用移动硬盘采购

7. 采购用途: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母版发行工作

8. 采购数量:4000块移动硬盘、4000个包装运输箱

9. 预算金额:约人民币400万元

10. 技术参数与要求:

移动设备采用eSATA、USB2.0/3.0双传输接口,内置的2.5寸SATA硬盘,不低于500G容量。(如采用USB3.0需要经电影检测所检测认证)。

(1) 接口规格

1) 推荐Mini B型,USB2.0接口,最大传输速度480Mbps,

2) eSATA-I/-II 最大传输速度1.5Gbps/3.0Gbps

3) 具备独立的电源开关和5V外接电源输入端口

(2) 接口速度

1) USB2.0/3.0

读取速度:可达30MB/s 写入速度:可达25MB/s

2) eSATA

读取速度:可达90MB/s 写入速度:可达80MB/s 

(3) 具备防震结构设计,能够完全固定硬盘。能够稳定传输数据﹐适合数字电影母版拷贝和传输使用。

(4) 其他要求:

1) 如提供eSATA、USB3.0双传输接口设备需另配1.4万条数据线。

2) 如使用方提出要求相关培训,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全国范围技术培训。

3) 接到中标通知后请于3日内提供全部硬盘设备 。

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提供eSATA、USB3.0双传输接口设备,需提供电影质检所的全面兼容性认证;提供eSATA、USB2.0双传输接口设备无需提供电影质检所的全面兼容性认证;

(3) 具有同类产品的市场应用经验及业绩;

(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名;

(6)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 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 1月 11 日至2013年 1 月 17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

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二层招标六部。

13.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年审合格);

(2) 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代理商、经销商报名时,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或作为制造商合法代理商的证明文件;

(4) 承诺函。承诺函中须表明此次投标的设备接口规格。如在投标文件中的设备接口规格与报名的承诺函中的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5) 提供eSATA、USB3.0双传输接口设备,电影质检所的全面兼容性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eSATA、USB2.0双传输接口设备无需提供电影质检所的全面兼容性认证;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其他报名人认为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编:100089

联 系 人:魏菲、庞海礁

电 话:010-82575731/5131/5823/5837/5125/5831/5683/5137转265

传 真:010-82575731/5131/5823/5837/5125/5831/5683/5137转267

电子函件:bkgt6688@yahoo.com.cn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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