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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中确定3家投标单位作为被邀请单位参加此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
2、项目内容:紫外消毒灯4个、担架1个、担架车(医用)2个、心电图机3个、血糖仪3个等。(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贰佰肆拾肆元整(RMB:388244.00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和佳乐、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示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7日
接受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接受报名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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