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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关于高清二期前期ENG设备项目第五包:高清高速拍摄设备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06
项目单位:北京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电视台的委托,对北京电视台高清二期前期ENG设备项目第五包:高清高速拍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GXTC-1363002

项目预算:该项目总预算为2900万元人民币,本包预算为180万元人民币。

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

北京电视台高清二期前期ENG设备项目第五包:高清高速拍摄设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必须是从事广播电视行业设备的制造商、供货商或集成商;供货商或集成商必须具备高速摄像机等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5)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本项目应该具有的资格/资质。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购买标书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3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8日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8日09: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五路通北街5号 电科国际大厦三层会议室。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62567074-8001、13520066043

传 真:010-62611271

电子信箱:mengxianglizheng@163.com

联 系 人:李征、陈中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6日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10〕2081号
 
内容字数: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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