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5)条,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在香港注册之主要营业地点已由香港中环都爹利街11号律敦治中心律敦治大厦1301室变更为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55至257号信和广场7楼5A室,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